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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:二期梅毒的治疗方法
提问人:jiajia收藏 编辑 删除 楼 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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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时间:2006-11-17 17:1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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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回答人:lzl编辑 删除 引用   第2楼 

您好:二期梅毒为梅毒的泛发期。自硬下疳消失至二期梅毒疹出现前的时期,称为第二潜伏期。二期梅毒疹一般发生在硬下疳消退后3-4周,相当于感染后9-12周。二期梅毒是梅毒螺旋体经淋巴结进入血行引起全身广泛性损害。除引起皮肤损害外,尚可侵犯内脏及神经系统。

二期梅毒在发疹前可有流感样综合征(头痛,低热,四肢酸困),这些前驱症,约持续3-5日,皮疹出后即消退。

二期梅毒的皮肤损害可分为斑疹、丘疹及脓疱疹,后者已少见。

梅毒的青霉素治疗方案
   (一)早期梅毒:包括一期、二期和病期不足两年的潜伏梅毒患者,可给予青霉素肌肉注射,每侧臀部120万单位,共240万单位,只注射一次。
   (二)晚期梅毒:包括有三期皮肤、粘膜、骨损害等患者,病期在两年以上的潜伏梅毒,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等。对于良性晚期梅毒(血管、粘膜及骨等)可予以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,每日一次,每次60万单位,共15次,总剂量900万单位。或用苄星青霉素每周肌肉注射一次,每次240万单位,共三次,总量720万单位。
   (三)对孕妇梅毒患者的治疗:早期梅毒患者如能早期治疗可防止发生先天梅毒。
   (四)早期先天梅毒患者的治疗:对已经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,应进行临床及血清学检查,直至血清学检查转阴或维持阴性三个月以上为止。
   (五)晚期先天梅毒的治疗:两岁以上的先天梅毒治疗方法可按成人的相应病期进行,其用量不超过成人的剂量。

健康你我他
回答时间:2006-11-17 17:40:00
 回答人:男科专家编辑 删除 引用   第3楼 

您好:

二期梅毒的症状:   
  (1)皮肤粘膜的损害:80%~95%的病人可以出现。发疹前常有头痛、发热、咽痛、全身不适、肌肉和关节酸痛、厌食等轻重不同的全身症状。广泛发生于全身的梅毒疹数目很多,躯干、四肢、面部、掌跖部等许多部位都可以稠密出现。皮疹的形态多种多样(玫瑰色斑疹、斑丘疹、丘疹、鳞尿性丘疹,少见毛囊炎样或蛎壳样损害等),自觉症状轻微,呈全身性对称分布,无融合倾向、境界清楚、呈铜红色、一般不痒或偶有轻微瘙痒,不痛。血清反应呈强阳性。在发疹期间还会伴有全身浅表淋巴结的无痛性肿大。   
  疹子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:   
  班疹型:本型常见。主要分在躯干、四肢近端内侧。皮疹大小不等,多为1-4厘米直径大小的红斑,常为椭圆或圆形,铜红色,境界清楚,可自然消退。   
  丘疹型:此型易常见。疹子约米粒、黄豆到指甲大小,坚实,浸润明显,呈铜红色,境界清楚,有的表面有鳞屑,类似银屑病,躯干、四肢的屈则及掌跖等多见。   
  脓疮型:本型少见。多发生在身体虚弱的病人,全身症状较重。皮疹表现类似痤疮、痘疮样、蛎壳样及深脓疱疹样,愈后遗留疤痕。   
  扁平湿疣型:发生于肛门周围及外阴部的皮疹多是扁平湿疣或湿丘疹。扁平湿疣属于湿丘疹型梅毒疹。好发于皮肤粘膜交界处或皮肤易摩擦的部位,如大小阴唇间、肛周、肛周边、包皮内、股内侧、腋窝、乳房下等。湿丘疹互相融合,呈隆起表面平坦,有时呈疣状或乳头状,表面湿烂,大量渗出液内含有梅毒螺旋体。   
  脱发型:常发生于颞颥部头皮毛囊周围,出现中心蛀脱落的“鼠咬(虫蚀)状”脱发,弥漫性少见。  
  梅毒性白斑:有色素消失,可持续数日。梅毒性白斑是口腔、咽喉、生殖器等部位的粘膜损害,外观似口腔念珠菌引起的鹅口疮,为稍隆起的卵圆形损害,上覆灰白色膜,周围有红晕,揭去白膜后基底发红,不出血。   
  粘膜损害:一种是粘膜红肿,另一种是粘膜呈线糜烂状,有渗出物凝结其表面形成灰白色的粘膜斑。粘膜疹的机会亦多,称粘膜斑,多见于口腔,也可见于阴道粘膜,含大量螺旋体。   
  (2骨关节损害:常发生骨膜炎和关节炎。由于梅毒螺旋体侵犯了骨骼及骨关节引起的,无明显炎症现象。本期特点为在晚上和静止休息时疼痛加重,而白天及活动时较轻。多发生于四肢的长骨,亦可发生于骨骼肌的附着点处,如尺骨鹰嘴、髂骨嵴及乳突。在初次接受治疗时有增剧反应。   
  (3)二期眼梅毒:可以引起虹膜炎、虹膜睫状体炎、视网膜炎、脉络膜炎、视神经炎等多种眼疾病。   
  (4)中枢神经系统损害:多为无症状性神经梅毒,虽无症状,但脑脊液有异常变化,如蛋白增多,淋巴细胞数增加,脑脊液VDRL试验阳性,胶体金曲线异常等。极少数人有脑膜炎症状、颅神经麻痹、脑血管梅毒及脑膜血管梅毒等。   
  二期梅毒患者的皮疹即使不经治疗,也能在数周或2~3个月自行消退。因治疗不彻底、治疗用药剂量不足或病人免疫力下降,约1/4的病人症状消退后可再复发,为二期复发梅毒(如图),一般在感染后1~2年内发生。可有皮肤粘膜、眼、骨及内脏损害复发,最常见者为皮肤粘膜复发,其损害与二期梅毒大体相似,但皮疹数目较少,分布比较局限,群集的倾向较二期时更为明显,破坏性较大,好发于肛周、脐窝、腋窝、阴部、及掌部。血清复发最为多见。血清复发是其它复发的先兆。血清复发时,可无其他症状,而有其它复发时,通常先有血清复发。   
  总之,二期梅毒的主要表现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:类感冒症状、梅毒疹和全身淋巴结肿大。患梅毒疹时由于无明显痛苦,常易被患者忽略。临床上如见到分布广泛、对称,而自觉症状轻微的皮疹时,就要详细询问病史,以免漏诊。二期梅毒疹表面梅毒螺旋体很多,因此传染性也最强。   

回答时间:2006-11-20 9:51:00
 回答人:男科专家编辑 删除 引用   第4楼 
 [治疗]
  原则:一经确诊应早期、足量、规则用药治疗,疗后定期随访。
  治疗期间不应有性生活。
  性伴侣同时接受治疗。
  治疗梅毒要按照及早治疗、足量用药的原则进行。在治疗期间,患者要注意休息,加强营养,避免性生活。
  青霉素为治疗梅毒的首选药。
  根据中国卫生部卫生防疫司《性病防治手册》制定的治疗方案,具体方法如下:
  1.早期梅毒(一期、二期、早期潜伏梅毒)
  1)青毒素
  普鲁卡因青霉素G:80万单位,每日一次肌注,连续10—15天,总量800一1200万单位。
  苄星青霉素G(长效西林):240万单位,分两测臀部肌注,每周一次,共2—3次。或240万单位一次一周总量为480万。
  2)对青霉素过敏者
  红霉素:500mg/day,4次一天,连续30天。
  强力霉素:100mg每日2次口服连续30天。
  2.晚期梅毒(包括三期梅毒,二期复发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)
  1)青霉素
  普卡因青霉素G:80万单位,每日一次肌注,连续15天,总量1200万单位。间隔2周给第二疗程,总量2400万单位。苄星青霉素G:240万单位,每周—次肌注共3次。
  2)青霉素过敏者
  四环素:500mg每日4次,口服连续30天。
  红霉素:口服每次500毫克,每日4次,连服30天。
  强力霉素:每次服用 100毫克,每日2次,连服30天。
  3.心血管梅毒参见晚期梅毒的治疗,必要时可增加疗程数,但不要应用苄星霉素G。
  个别患者在治疗时可能发生吉海反应
  该反应系由于应用青霉素后大量梅毒螺旋体死亡,异性蛋白释出所致,一般发生在首次注射青霉京后3—12小时,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及原有梅毒损害暂时性加重,此现象发生时,可口服阿斯匹林O.6克,每日4次,一般1—2天消失。对于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亦可注射前一天开始口服强的松5mg,每日4次,连续3天,可起到预防作用。 病期超过两年的梅毒(晚期皮肤膜、骨骼梅毒或病期不能确定的潜伏梅毒)以及二期多发梅毒:
  一、普鲁卡因青霉素钠:80万单位一天连续15天。总量2400万单位。
  二、苄星青霉素钠(长效西林)240万单位分一至两次,每周一次,共三次,总量720万单位。
  三、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:每次0.5g口服,4次一天,连续服30天为一疗程。
  
  心血管梅毒
  一、普鲁卡因青霉素钠
  用法:80万单位一天连续15天。1200万单位为一疗程。病毒严重必要时休药两面三刀周后进行第二疗程,还可以给予多个疗程。
  二、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
  用法:每次0。5g口服,4次一天,连续服30天为一个疗程。
  神经性梅毒
  一、水济青霉素
  每天480万单位静脉点滴,10天为一疗,休药天再重复一个疗。总量9600万单位。
  二、普鲁苄因青霉素
  用法:每天240万位肌注,同时口服丙磺舒,每次0。5g,四次一天,共10天。接着 用苄星青霉素钠每周240万单位肌注,共3周。为避生外,可在注射青霉素前1-3天开始口服强的松,每天30-45mg连续3-5天。
  (1)早期梅毒的治疗(包括一期、二期梅毒及病程在2年以内的潜伏梅毒):苄星青霉素 G240万单位,分两侧臀部肌注,每周1次,共用3周;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,每天肌注80万单位,连续10~15天,总用量800万~1200万单位。
 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每次口服500毫克,每日4次,连服15天;或强力霉素每次服10 0毫克,每日2次,连服15天。
  (2)晚期梅毒(包括三期皮肤、粘膜、骨骼梅毒,晚期潜伏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) 及二期复发梅毒的治疗: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肌注80万单位,连用20天;或苄星青霉素G24 0万单位,每周肌注1次,共用3次。
  对梅毒晚期出现的心血管系统的梅毒、神经梅毒等,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。
  胎传梅毒:
  (1)早期胎传梅毒;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/kg,肌内注射,连续1O日;②苄星青霉素G5万U/kg,肌内注射1次。
  (2)晚期胎传梅毒: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/kg,肌内注射,连续10日为1疗程。②苄星青霉素5万u/kg,肌内注射,一次即可(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)。
  早期、晚期胎传梅毒患儿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7.5~25mg/kg,口服,4次/日
回答时间:2006-11-20 9:5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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